明代云南林雄知府侯文才

    中华侯氏网 2010年11月5日 中华侯氏网


明代云南林雄知府侯文才

 

侯文才、明代云南林雄知府(1553~1635),字用吾,营山县城东郊人。明万历十九年(1591)赴京参加礼部会试,获第一名,出任湖广茶陵知县。为官期中,用自己的薪俸帮助清寒子弟读书,每月课考,为他们批改文章,学者多有成就。万历三十五年(1607)茶陵大旱,民食艰难,朝廷竟额派禄米4万余石,南京兑漕运脚价银2380两,且限期紧迫,催收甚急。侯文才写明灾情,上奏朝廷,始得豁免,后升任直隶顺德府同知。府辖九县灾害频繁,饿殍载道。有人主张等上面拨来粮款再行赈灾,侯文才说:如果等上面拨粮,不上十天,就要饿死很多的人。于是出傣银400两拨至九县。在侯文才的带动下,九县的官吏也纷纷分俸救灾,民赖以安。万历三十七年(1609)春,夏旱,入秋又遭蝗灾。朝廷拨米35万石,并借近属库银赈灾,命侯文才领取。按道路的远近照例侯文才该领争800两的补助金,他却封识存库,作为今后备荒之用,朝廷因其廉明,并任文才为云南林雄知府。

楚雄的女女有喜游惰不习女工的风俗。侯文才便教她们纺纱织布。出巡县邑,让差役鸣锣喝道,以便察听织布声。楚雄一带因此有了土布的生产,妇女们游惰之习也有所改变。楚雄府所辖的黑盐井和南安银矿,每年按例要给知府提取一笔数量可观的酬金,侯文才坚辞不受。

侯文才辞职归里后,在县城东郊观音桥侧建一书室,阅读经史,教授子侄。宅旁的观音桥年久失处,纱水过河,常溺行人,侯文才捐资重建,行人称便。三百多年来此桥尤存。今已改作公路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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